为了进一步规范医疗机构执业行为,探索医疗市场监管长效机制,落实各项规章制度,近期市卫生监督所按照《甘肃省卫生厅关于委托卫生监督机构对医疗机构开展综合监督检查的通知》精神和《庆阳市医疗机构量化分级监督管理实施办法(试行)》的要求,采取日常监督检查、集中评审与年度校验有机结合的方式,按统一标准组织对辖区内的医疗机构进行了分级量化评价、综合执法检查和行政督查。主要对医疗机构卫生法律法规、相关部门规章制度、卫生行业标准和规范的执行情况,省、市卫生厅、局重大工作部署和各种规范性文件的执行情况等进行全面监督检查。同时,按照《甘肃省医疗机构不良执业行为积分管理暂行办法》规定的计分标准、计分管理办法,对医德医风、医疗质量管理、规范服务、合理用药、院务公开、“四排队”分析及评估制度、公立医疗机构公共卫生职责落实等情况进行量化评分。根据评定结果,卫生监督机构依法将医疗机构执业等级分为A、B、C、D四级,实施动态管理。其中量化平均得分在85分以上(含85分)者确定为A级,70-85分(含70分)者确定为B级,60-70分(含60分)者确定为C级,低于60分或有关键项目(※)不合格者确定为D级;拒绝监督检查或不提供相关资料配合检查的医疗机构,直接将其评定为D级。对评定为A级单位的医疗机构将授予铜牌,对D级单位进行限期整改,经整改仍达不到C级的,将依法注销《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随着量化分级管理工作的推进,促进了医疗机构依法执业的主动性和积极性,纠正了不良执业行为,进一步净化了我市医疗市场。同时也进一步提高卫生监督工作效率,把有限的卫生监督力量放在监管的薄弱环节,规范了医疗服务日常监督行为,提高了医疗服务监督水平,切实保障了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目前这项工作正在全面推进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