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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峰交警部门集中整治城区机动车辆乱停乱放

 2019/11/15/ 19:18 来源:陇东报

西峰交警部门集中整治城区机动车辆乱停乱放

  每日甘肃网11月15日讯 据陇东报报道(记者吕赟)11月13日,记者从市公安局西峰交警大队获悉,西峰交警部门从11月12日起对城区机动车辆乱停乱放突出问题开展集中整治,此次整治行动将持续到12月31日。

  据了解,此次行动重点整治城区主次干道、人流密集区、校园、机关小区周边,商业街、停车场周边道路乱停乱放行为,包括:在禁停路段随意停车的;在城区停车泊位内逆向停车的;不按泊位跨线停车的;占用公交港湾停车行为的;在停车场周边道路乱停乱放的;占用游园广场随意停车的;机关单位门前乱停乱放的;占用消防、急救通道停车的;在停车场及道路上长期停放的“僵尸车”及其他与交通出行有关的不文明行为。

  记者了解到,此次整治行动将采取“停车区域,规范管理”“禁停区域、严管重罚”“限停区域、疏堵结合”“部门联动,定向管控”的整治措施,对长庆大道南段(安定西路以南)非机动车道、九龙路北段(天禾市场以北)机动车道两侧、兰州路(果汁厂十字至华宇十字段)南侧非机动车道、秦直道、安化路政务大厅周边施划停车泊位,将督促引导车辆按位有序停放。对南北大街、安定西路、长庆大道北段、九龙南段、解放东路、西大街、兰州路北侧非机动车道、城区停车场周边道路禁止停车,对违停车辆驾驶员将一律严格依法进行处罚。对豪庭春天、金江名都、贡园小区、科教园等大型小区周边区域实行8:00-20:00全段禁停,其它时段允许单向单排停放。

  同时,对机关单位门前按照“三包六禁”责任制由单位负责车辆禁停管理;全部客运车辆一律不得在站外停车上下乘客;专线车辆停放由运管部门指定停放处,不得在机动车道、非机动车道和人行道停放;公交车按站点停靠,出租车不得在路口、巷道口、小区出入口50米以内及人流集中区停靠上下客。班线客车、货运车辆禁止在城区道路通行,将原行驶于长庆大道的班线客车改由庆化大道通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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