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2个单位5名个人荣获全省民族团结进步模范称号
每日甘肃网9月19日讯 据陇东报报道(实习生胡文韬 通讯员王洋洋)9月18日,甘肃省第八次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表彰了全省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和模范个人。
我市镇原县公安局、合水县太莪乡人民政府荣获甘肃省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称号,庆阳市民宗委民族科副科长赵平世、庆城县委统战部部长门杜娟、宁县九岘乡党委书记郑跃赟、正宁县五顷塬回族乡西渠村党支部书记豆小利、西峰区团结小学校长齐建伟荣获甘肃省民族团结进步模范个人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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