庆阳市《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出台实施
作者:庆阳市人口委 姚占学 朱建涛 稿源:中共庆阳市委网 2011-07-15 16:14
近期,市政府研究出台了《庆阳市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标志着我市创建全国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政策体系建设示范区步伐全面加快。
该《制度》从今年开始实施,规定奖励扶助对象应同时具备:户籍在本市行政区域内,为农业户口或界定为农村居民户口;1973年以来没有违反计划生育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生育;现存一个子女、两个女孩、子女死亡现无子女或再婚夫妇各有一个子女;年龄在50至59周岁四个条件。符合条件的对象由市县财政共同筹资,每人每年发给720元奖励扶助金,直到年满60周岁享受国家奖励扶助政策,享受国家特别扶助的对象不纳入本制度奖扶范围。
“十二五”期间,我市每年将投入资金200余万元实施该《制度》。目前,该《制度》已全面进入宣传动员阶段。8月底,全市奖励扶助资金将以“一册明、一折通”发放到户到人。
编辑:杨晨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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