庆阳市西峰区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
经庆阳市人民政府授权,庆阳市国土资源局审核,西峰区人民政府决定,由庆阳市国土资源局西峰分局拍卖出让一宗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活动由庆阳市土地收购储备中心组织。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详见《20720B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情况一览表》(附下表)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
三、本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采用"限地价、竞配建房面积"的方式出让。即先竞地价,当超过底价且未达到最高限定地价时,按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受让人;当竞拍价达到最高限定地价时,改由达到最高限定地价的竞买人竞无偿配建廉租房面积,按照配建面积多者竞得的原则确定受让人。
四、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11年6月28日前,到庆阳市土地收购储备中心开发科(国土西峰分局307室)获取拍卖出让文件。
五、申请人可于2011年6月9日至2011年6月28日,到庆阳市土地收购储备中心开发科提交书面申请,缴纳竞买保证金。并按照国土资源部及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地产用地和建设管理调控的通知》(国土资发【2010】151号)要求,申请人还应提交竞买保证金不属于银行贷款、股东借款、转贷和募集资金的承诺书及商业金融机构的资信证明。竞买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为2011年6月28日16:00。
经审查,具备申请条件并按规定缴纳竞买保证金的申请人,我局将及时确认其竞买资格,竞买资格确认截止时间为2011年6月28日18:00。
六、成交价款的交付
竞买成交后,竞得者所交的竞买保证金抵顶本宗地的成交价款,剩余价款按拍卖文件规定日期缴纳。未竞得者缴纳的竞买保证金,在拍卖活动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予以退还,不计利息。
七、注意事项
出让宗地的出让价款中不含应征的耕地占用税、契税和价格调解基金,税金缴纳基数以土地出让总面积核定。
八、即日起申请人自行现场踏勘地块,费用自理。
九、拍卖时间及地点
1、拍卖时间:2011年6月29日上午9时30:00
2、拍卖地点:庆阳市国土资源局西峰分局五楼会议室
十、联系方式与银行账户
联系地址:庆阳市土地收购储备中心开发科
联系 人:周尚谦史 源
联系电话:0934-8213030
开户单位:庆阳市土地收购储备中心
开户行:工商银行庆阳市分行东街支行
账号: 2709070429200013996
庆阳市国土资源局西峰分局
2011年6月9日
庆西土拍出告字[2011]0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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