庆城县土桥司法所成功调解一起合同纠纷
作者:庆城县广播电视台 吕芳芳 郑亚稿源:庆城公众信息网 2011-05-27 14:54
家住土桥乡新民村山岔边自然村的闫文福,为了居住的更舒适,也为了今后好给儿子娶媳妇,把自己这半辈子外出打工的所有积蓄拿出来在地形相对较好的地方买下一处庄基地。
2009年6月,李彩梅经土桥乡新民村村支书谈志祥及双方当事人亲戚魏廷意等人证明,将其原居住地庄基地作价1.5万元卖给了闫文福,随即起草了一份合同,签字后立即生效。闫文福很快付清了庄基地买卖款,从6月底开始对庄基地进行修缮处理。
一切准备就绪,正当闫文福一家人高兴的准备乔迁新居时,问题出现了。
两家人为此事争执不下,最后找到了司法所,请求司法所出面调解。
在司法人员的耐心调解下,双方当事人都做出了让步,李彩梅愿意将庄院扩大用以闫文福盖房用,闫文福也考虑到李彩梅的家庭情况,加之年老无力,他愿意再支付一万元的土地补偿。
编辑:杨晨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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