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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宁县“五必查”筑牢食品安全监管防火墙

作者:正宁县委办 刘梦菲稿源:中共庆阳市委网 2011-05-03 21:08


  一是必查许可证和营业执照。严防食品无证照经营,对许可证即将到期的,要在到期前一个月书面告知食品经营者,督促其主动到工商部门办理《食品流通许可证》;对已经到期的,要立即责令其限期整改,并督促食品经营者主动到工商部门办理《食品流通许可证》,对限期未到工商部门办理《食品流通许可证》的,依法予以取缔。要求巡查人员督促食品经营者在经营场所的醒目处规范悬挂《食品流通许可证》、《营业执照》,公示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承诺,接受消费者的监督。二是必查从业人员健康证明。严防无健康证明的食品从业人员直接从事食品经营。每次巡查,必须检查食品从业人员是否取得从事食品经营必备的健康证明,健康证明是否到期。对未取得健康证明从事食品经营的食品经营者,责令限期整改,逾期未整改的,依法予以处理。三是必查食品进货信息。每次巡查,必须随机抽取至少5件食品,倒查食品有无进货记录,记录项目是否完整、准确;检查食品经营者是否履行食品进货查验义务,对未依法建立食品进货记录,未履行食品进货查验义务的,责令其限期整改,拒不改正的,依法予以处罚。四是必查食品质量。每次巡查,必须随机抽取至少10件食品,检查有无显见的食品质量问题。对已经发现的问题食品,检查其该下架的是否下架,该销毁的是否销毁,该退市的是否退市,是否有相应的下架、退市、销毁记录。五是必查经营环境。巡查时必须仔细检查食品经营场所和库房是否符合食品存放条件、是否符合食品卫生要求,灭鼠灭蝇灭虫措施是否到位等。

编辑:杨晨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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