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学宏对庆阳市政风行风民主评议工作提出四点要求
在最近召开的全市政风行风民主评议会议上,市委常委、纪委书记李学宏对全市政风行风民主评议工作提出四点要求。
一要扩大范围,使群众公开评议政风行风工作常态化。要充分利用近两年全市政风行风民主评议工作积累的经验,借鉴外地的经验,把民主评议行风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加大权重,在全市各个行业、各个部门普遍开展民主评议行风工作。已经开展过的部门和行业,也要认真地开展一次回头望,及时发现和整改新的问题,特别是对重复出现的问题,要严肃整改,进行责任追究。
二要依靠群众,使民主评议行风工作成为进一步规范政府行为、监督党员干部勤政廉政的广阔平台。各县区、各部门要把民主评议行风作为加强部门和干部作风建设的有效载体和广大干部职工勤政为民的监督平台,自觉把民主评议同推进依法行政、加快民主政治进程有机结合,欢迎群众监督、欢迎群众评议,及时吸纳群众的意见建议,管好自己的人,干好自己的事。广大行风监督员,要对人民负责,对组织负责,对自己的良心负责,广泛听取群众意见,深入开展明察暗访,自觉履行好职责,通过自己的工作对部门和行业提出有建设性的意见建议,促进政府部门勤政廉政,督促党员干部履职尽责,真正使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得以解决,行业不正之风得到彻底纠正,达到评一行、带一片的效果。
三要建章立制,真正把民主评议政风行风活动纳入规范化制度化轨道运行。各县区、各部门、各行业要主动适应党内民主、人民民主发展的趋势,更加牢固地树立执政为民的理念,按照建学习型、服务型、清廉型机关建设的要求,加快建立健全民主评议行风的各项规章制度,使这项工作尽快走上规范化、科学化、制度化的轨道。要建立政风行风建设动态考核制度,自觉把开展和接受民主政风行风评议作为改进作风、提高工作质量的重要内容,长期坚持下去。要建立健全奖惩制度,充分发挥考核工作的指挥棒作用,督促县区和部门把民主评议政风行风与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领导班子考核及相关的考核有机结合起来,综合运用或互用考核结果,多方位、多角度评价部门和单位的工作。建立政风行风工作责任追究制,在党风廉政责任制考核办法中加大对民主评议结果的使用力度,对群众满意度过低的,领导班子考核不能评为优秀,单位一把手年度考核也不能评为优秀;对测评不达标单位,领导班子廉政考核要直接定为不称职等次。
四要加强领导,确保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的正确方向。市监察局要切实负起对全市民主评议行风工作的牵头抓总责任,每年都要根据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明确评议对象和任务,提出评议思路和要求;对群众评议提出的问题和建议,要跟踪督查,及时督促相关单位和县区整改落实。要积极发挥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纪委派驻机构的依法依纪监督作用,加强新闻媒体的舆论监督,引导网络问政工作,切实把部门和行业的作风置于人民群众的监督之下,纳入党委政府的视野之中,促进行业自律,杜绝不正之风发生,引导形成良好的党风、政风、民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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