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环县讯为确保救灾资金物资真正用于受灾群众,环县县委、县政府把加强抗震救灾资金物资监督管理工作作为当前一项政治任务,强化监督检查,狠抓措施落实,确保了抗震救灾资金物资廉洁、高效、有序、统一运行。
受四川汶川地震的波及和影响,环县各乡镇不同程度地遭受地震灾害,群众财产受到较大损失。灾情发生后,全县各级党政组织和干部群众积极开展了生产自救和灾后恢复重建工作。各级财政投入了大量专项资金,社会各界大力捐助,为抗震救灾提供了有力的资金物资保障。
环县县委、县政府认真贯彻市纪委《关于严明纪律,强化监督,确保灾后恢复重建各项政策措施落实的通知》精神,做到救援资金物资发放准确无误。同时,把抗震救灾工作纳入年度综合目标管理范畴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之中,年终严格考核,县、乡都成立了抗震救灾资金物资监督检查领导小组,设立了专门办公室,指定专人负责办理日常业务。制定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救灾物资发放管理工作的通知》和《关于加强灾后恢复重建各项政策措施落实纪律监督工作的通知》,为抗震救灾资金物资管理使用划出了不可逾越的纪律红线。建立健全了抗震救灾资金物资筹集、分配、拨付、发放、使用、报批、公开等规范约束机制,建立了抗震救灾资金物资募集、分配、使用、发放日报告制度,各乡镇、各有关部门周报告制度。在县民政局、财政局设立了抗震救灾资金物资管理发放“绿色通道”,实行专人负责,做到救灾资金物资实现当日到账,当日划转、发放。全面落实了救灾资金物资“收支两条线”和专户储存、专账管理、专人负责、及时公示制度。坚持公平、公正、公开、透明、高效、准确的原则,对灾后恢复重建专项资金分配使用,由县政府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带领民政、财政、交通、教育、水务等相关部门深入灾区,采取现场办公的形式,详细了解灾情,认真勘查现场,周密分析评估,决定资金分配方案。对灾民生活补助资金和物资发放按照灾民户主申请、村民大会评议、乡村审核、县民政局审定、县抗震救灾资金物资监督检查领导小组审查、乡村组三榜公示等程序实施。为了方便群众,在县乡设立了救灾物资发放点,每个发放点都配备了监督人员,并明确要求救济款物必须由本人亲自领取,绝不允许他人代领,对于因病因残等特殊原因不能领取的,由乡镇领导或民政助理员亲自送到家,确保了救灾物资发放的严肃性。
环县纪委、监察局在各乡镇和县城街道安装了举报信箱,公开了举报电话,实行纪委常委24小时值班制度,专门负责接待群众来信来访。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分管领导、纪委书记分别采取随机抽查与明察暗访、全面检查与重点环节检查相结合的办法,深入救灾第一线,掌握第一手资料,发现和纠正存在的问题。县抗震救灾资金物资监督检查领导小组在定期听取情况汇报的同时,抽调人员,组成工作组,采取查看账目、查阅凭证、进村入户核对、开展民意调查等形式,对全县抗震救灾资金物资管理发放使用情况进行拉网式监督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个别乡村组存在物资发放不及时、物资领取花名表报送迟缓、数字不准等问题及时进行了纠正处理。
(慕克军何骁玲陈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