善解群众千千结
——西峰区集中排查调处矛盾纠纷活动纪实
日前,华兴商贸城因建设用地拆迁与原地区物资局家属楼住户发生矛盾,使该项目一拖再拖。在集中排查调处矛盾纠纷活动开展以来,西峰区北街办司法所联合经济发展中心,组成专门工作组通过走访座谈,终于使27户居民与华兴物业公司签订了搬迁协议。随后,还成功化解了翠亭公园与原地区卷烟厂因化粪池和排污管道改建产生的纠纷,保证了项目工作的顺利开展。
从3月下旬开始的矛盾纠纷集中排查调处活动,是继去年全省“万名干部下基层排查调处矛盾纠纷”的又一轮进村入户集中行动。这也是西峰区重视群众诉求、解决实际问题、化解矛盾的一个缩影。
用心调处,以情感人,这是基层调解工作的法宝
用心调处,以情感人,这是基层调解工作的法宝。采访所到之处,基层调解员都这样说。
今年5月的一个下午,笔者到育才路社区采访,正赶上社区书记、调委会主任宋建华和一个姓胡的妇女在拉家常。当这位妇女得知我们来采访社区纠纷排查工作时,她说:“要好好谢谢社区调委会工作人员,是他们及时调解了我家的矛盾。”原来在去年3月,她曾哭哭啼啼来到社区,要求给她出证明,和丈夫离婚。社区调委会主任宋建华和她拉家常,待情绪稳定后,她道出事情原委。两口子结婚已十多年,现有一女孩,孩子患有后天性脑瘫及多种疾病,加之夫妻二人双双下岗,因无钱给孩子看病而发生争执。社区调委会工作人员随即打电话叫来其丈夫进行调解。经过社区工作人员劝说,丈夫承认是自己的错,随即向妻子道歉。同时,宋建华还与区残联协调,为他家捐助现金300元,解决了夫妻二人的燃眉之急,使他们关系和好如初。并与她丈夫多次谈心,动员他重新走上新的工作岗位。
现在她的丈夫李某在兰州打工,孩子由她母亲照顾,她自己也找了一份临时工作,加上社区居委会协调给她办理的最低生活保障,家里的日子过得还行,孩子的病也在积极治疗。
去年11月,彭原乡调委会接到周寨村委会主任李进贤打来的电话,说寨子组近50亩地里新栽的苹果树苗被包某一夜之间拔光,现在受损的6户群众和包某聚集在地头,拿着铁锨和锄头嚷闹不可开交。原来,去年乡上按照区上要求,将周寨村确定为千亩苹果树栽植村。村上一班人按照“要想使农民富起来,一定要走规模化栽植”的思路,沿义门公路两侧规划了6公里长、200米宽的苹果树栽植带。11月初,全村掀起了苹果树栽植热潮,群众积极响应政策。由于苹果树栽植户的地块是沿路南北走向,而包某的耕地是东西走向,且长达300多米。包某认为栽植的苹果树距他的承包地太近,将来苹果树成林会影响他地里庄稼的收成,于是晚上拔出新栽的树苗。
查明原因后,乡调委会主任张治海把人员分成两组,一组统计拔出树苗数量,并根据受损情况,到村上领苗子进行补植;另一组耐心细致地做包某的思想工作,从政府出台的富民政策到规模化栽植苹果树的发展前景,从产业结构调整到周边的赤城、温泉等地苹果树栽植户取得的巨大收益及全村统一规划的好处等方面,经过一个多小时的耐心说服教育,最终使包某放下了思想包袱,还要求村上延伸果带,把他的承包地也规划进去,栽植苹果树。就这样,不但化解了一场即将发生的群体性矛盾纠纷,而且补植上了受损的树苗。周围群众连声称道:“这真是果树栽植谋富路,纠纷调解唱和谐啊!”
怀揣“口袋调解册”的乡村调解员“沉积多年的矛盾纠纷得不到妥善解决,社会秩序就难以稳定,构建和谐社会就无从谈起。对群众的实际问题,各级党委、政府要主动关心解决,不要等到群众发出无奈的呼声时才去办,而要在群众需要时就去办,变群众“上访”为干部“下访”。在办的过程中凝聚力量,凝聚人心,促进发展,让群众得到改革成果的实惠。”西峰区委常委、政法委书记秦买宁如是说。
“在西峰区彭原乡的乡村,每一位参与人民调解的干部,都随身揣一本‘口袋调解册’,调解工作做到老百姓的地头炕头。”西峰区司法局的干部刘臻告诉笔者。这个有32开大小的厚厚的“口袋调解册”带在身上,调解员随时随地可以进行调处。
彭原乡针对本乡因石油开发不断引发新的矛盾纠纷这一现状,改变以往座谈问案的旧方式为主动深入了解民情民意,带着“口袋调解册“提前介入,超前预防,千方百计将矛盾纠纷化解在起始阶段,消除在萌芽状态。近日,义门村村民张某在石油工队干活时,不慎摔伤,抢救无效死亡。在赔偿问题上,受害人家属与工队方引发了纠纷。张某的亲属抬着尸体欲闹事,正在下村工作的乡司法所所长张治海闻讯后立即带领工作人员赶到现场,一方面对受害人家属从法律的角度讲解了利弊,使其激动的情绪尽快平息下来,并将尸体抬回家中;另一方面做油田工队负责人的思想工作,经过几次动之以情、晓之以理的调解,最终达成协议,工队承担受害人抢救治疗费32000元,丧葬费15000元,死亡赔偿金50000元,使一起即将激化的纠纷圆满调解结案,受害人妻子说:“是调委会救了我全家。”
“留下一支永不走的工作组”近日,西峰区印发了《关于建立健全和完善矛盾纠纷排查调处长效机制的意见》,除了各级领导担任人民调解组织的责任人外,还在村镇社区、村民小组和居民小区遴选德高望重、经验丰富的人员加入调解组织,上报矛盾纠纷信息。这使得人民调解的“眼睛”能全天候、无缝隙地关注社会面,真正给基层留下一支永不走的工作组。同时,建立一整套的矛盾纠纷从排查、受理、登记、调处、巩固到责任追究的程序规范,使每一个环节都有监督、有奖惩。同时对全区各级调解组织进行了清理整顿,对181个调解委员会进行了调整充实,对一些不能胜任调解工作的人员予以清退,选派一些有工作能力、热爱调解事业、懂法律懂政策的人员担任调解员。其中村级调委会100个,社区调委会15个,企事业调委会39个,物业管理调委会17个,调解小组1020个,调解人员3339名。通过调整充实,区乡村组四级调解组织网络健全,形成化解矛盾纠纷的组织力量,在纠纷排查调处中发挥着重要作用。《意见》还规定,司法行政机关指导人民调解工作经费按照辖区人口每人每年0.10元予以保障,财政列支;乡镇、街办每年为每个人民调解委员会落实补助经费1000至3000元;调解员每调处一起普通纠纷,补助20至50元,调处一起重大疑难纠纷,补助100元,调处一起市区挂牌督办的重大疑难纠纷,补助200元。
如此,一套从组织建设到机制运行、到工作规范、到经费保障、到责任追究的长效机制框架已形成,“留下一支永不走的工作组”也不再是一句空话。